01.
客户需提前7天通知我公司落葬日期及碑文内容(特做碑工期另算),以便工作人员能够及时地为您办理造穴、刻碑的服务。联系电话:
400-005-9967
02.
落葬当日,客户先到业务厅办理相关手续,领取使用权证,办理人应为该墓位的认购人,持本人身份证原件,否则公司不予办理落葬事宜,如认购人因故不能来园,需提前写好委托书。
03.
公司的超度、落葬礼仪为收费项目,如有需求请提前进行预约。
04.
手续办理完毕由业务员或礼仪师带领客户至墓位,直至安葬结束。
05.
客户自带物品,如花瓶、狮子等,不属于公司保管维护范围之内,如有丢失损坏,客户自行负责。
06.
公司正常营业时间为夏8:30—16:30;冬8:30—16:00.
07.
墓区内禁止烧纸、燃放鞭炮,以免发生火灾。烧纸、放炮请到园区指定地点进行。在其他地点进行上述活动而引起意外情况的,由当事人自行负相关责任。